?公司名稱變更-變回以前的公司名稱有什么要求-(變回以前的公司名稱有什么要求)
作者: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3變更公司名稱:變更之前的公司名稱要求是什么?
企業問題:我們是北京的一家公司。不久前,我們改變了公司名稱。經過一段時間的運營,我們想換回以前的公司名稱。能隨時改變嗎?有哪些規定?
創業企行財稅解釋:

不能隨時更改,主要看公司名稱變更多久,名稱修改一年后,可以使用以前的公司名稱,如:
2020年10月10日,公司名稱為:A名;2020年10月20日,公司名稱改為:B名。假如企業要繼續申請A名,即2021年10月20日以后,才能變更原公司名稱。
變更公司名稱后需要辦理的相關業務
1、印章刻制。公司變更后,還應在營業執照印章刻制點帶上新印章。所有記錄的印章,如公章、財務印章、發票印章、合同印章等,應再次刻制,并保留原印章l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注銷手續。另外,如果公司有法人賬戶,公司名稱變更后,還需攜帶新的營業執照、新的公章、財務章、私章,直至開戶銀行辦理相應的開戶信息變更。
2、變更與公司名稱相關的其他文件和事項,如社會保障備案、專利證書、版權、公司簽訂的長期合同、各種許可證(如食品營業執照、進出口權等)、公司資質證書(如高新技術證書)等。
根據現行《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注冊商標需要變更注冊人的名稱、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
根據現行《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注冊商標需要變更注冊人的名稱、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申請變更。”因此,公司注冊商標的,應當在變更公司名稱后相應變更商標證書。
創業企行財稅溫馨提醒:公司名稱變更繁瑣,一般不建議變更。因此,請盡快小心更改公司名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