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的公司債權債務變更時怎樣辦
作者:北京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3注冊公司債務變更時該怎么辦?
《公司法》第九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規定變更公司方式后,原公司的債務和負債由變更后的公司繼承。原公司按規定變更后不能存在,但由于原公司的變更,債務和負債不會發生變化。公司變更組織結構后,為有效控制債務人的合法權益,應當依法確定債務和債務所有權,防止糾紛。根據《公司法》、《工商登記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公司可以修改公司規章,更改公司名稱、住所、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等,但上述變更不影響公司工商變更前的債務,仍由公司擁有和承擔。
由于各種原因,公司可能會發生變化。你知道公司變動的基本知識嗎?下面和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變更第一公司內容
1.公司組織結構的變化。根據法律規定,債務負擔不會影響公司組織結構的變化。《公司法》第九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規定變更公司方式后,原公司的債務和負債由變更后的公司繼承。”
原公司按規定變更后不能存在,但由于原公司的變更,債務和負債不會發生變化。公司變更組織結構后,為有效控制債務人的合法權益,應當依法確定債務和債務所有權,防止糾紛。
二、公司股東變更。公司主體不變,股東更換,但公司債務持續,公司對外負責,主張權利。原股東必須通知新股東公司的真實情況,雙方必須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前進行核實。變更后的債務由新股東在注資范圍內承擔。公司股權變更后,原股東未通知新股東的公司負債(如外部擔保責任、財務賬簿中未反映的外部貸款等),造成公司損失的,新股東可以追究原股東的違約責任。原股東也可以與新股東就債務承擔方式達成內部協議,但該協議只是合理的,不能對抗第三方。
3.公司的合并和分立
3.1公司合拼
公司合并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吸收合并,另一種是新的合并。合并后,各方的債務和負債由合并后的公司或新成立的公司繼承。《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條明確規定:“合并協議由合作伙伴簽訂,并編制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作決定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務人,并在報紙上公布。債務人有權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償還債務或提供相關擔保。”
3.2公司分立
《民法通則》第四十四條第二款規定,企業法人分立合作,其權利義務由變更后的法人擁有和承擔。《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被告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除債權人和借款人另有約定外,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有連帶債務。《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但公司在分立前與債務人就債務償還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同時,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定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務人,并在報紙上公布。
第二種公司形式的變化
公司形式的變更包括公司名稱、住所、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等方面的變更。根據《公司法》、《工商登記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公司可以修改公司規章,更改公司名稱、住所、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等,但上述變更不影響公司工商變更前的債務,仍由公司擁有和承擔。但工商變更后,公司應以書面形式起訴公司原債務人、借款人,以免造成誤解,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和糾紛。另外,公司在變更法定代表人時應注意以下兩個問題:
1、法定代表人變更后,公司應當承擔變更前公司的債務。即使新的法定代表人與前法定代表人簽署了不承擔原債務和債務糾紛的協議,該協議也只是內部協議,對第三方沒有約束力,無法抵制債務人。
2、前法定代表人作為公司股東,注資不足或者逃避出資的,即使法定代表人變更,也需要在注資不足部分變更前對公司債權債務承擔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