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 分立納稅會有變化嗎(公司合并分立納稅會有變化嗎)
作者: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3企業合并 分立納稅會有變化嗎?

作為公司重組的一種重要方式,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各種偶像劇。事實上,企業合并和分離不僅在偶像劇中很常見,而且在現實生活中的并購、資產或業務整合中也很常見。
然而,許多會計人員不了解商業稅收政策,導致更多的稅收或留下稅收隱患,延遲了公司的發展。企業合并分立納稅會有變化嗎?你需要額外繳納增值稅和其他稅嗎?
1、增 值 稅
根據《關于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在資產重組過程中,全部或部分實物資產及其相關債務、負債、勞動力以合作、分立、銷售、更換等形式出售給其他人或單位,涉及房地產、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征收增值稅。

2、土 地 增 值 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有關企業重組相關土地增值稅政策通知(稅[2015]號。5),根據有關規定或合同規定,兩家或兩家以上公司合并為企業,原企業投資主體存在,原公司將國有土地、房屋所有權轉讓、變更為合并公司,暫不征收土地增值稅。
換句話說,根據有關規定或合同規定,公司單獨設立兩家或兩家以上與原企業投資主體相同的公司,原公司將國有土地、房屋所有權轉讓給分立公司,暫不征收土地增值稅。
換句話說,根據有關規定或合同規定,公司僅設立兩家或兩家以上與原企業投資主體相同的公司,原公司將國有土地、房屋所有權轉讓給分立公司,暫不征收土地增值稅。(相關政策不適用于房地產開發企業)。
3、契 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支持企事業單位重組的通知》(財稅〔2015〕37)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依照法律、合同的規定合并為企業,原投資主體存在的,合并后承擔原拼多方土地、房屋所有權,免征契稅。根據法律規定和合同規定,企業分為與原公司投資主體相同的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分立后,企業承擔原公司的土地和房屋所有權,免征契稅。4、企 業 所 得 稅企業合并分立可以考慮獨特的重組稅收處理方法,并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解決企業重組業務所得稅多個問題的通知》(稅[2009]號。59)第6條第4款和第5款實施,并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書面備案材料。5、印 花 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重組環節印花稅政策的通知》(稅務[2003]183號):“以合并或分立方式設立的新企業,其新啟用的資本賬簿記錄的資金,原已貼花的部分不能再貼花,未貼花的部分后新增資產按規定貼花。”
綜上所述,不難發現企業不繳納增值稅、契稅、印花稅,非房地產開發企業不繳納土地增值稅,符合獨特的稅收重組標準,但不繳納稅款。所以會計人員不能因為企業合并或分立而多交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