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辦公地址變更材料_1
作者:北京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3企業辦公地址變更材料?
企業辦公地址變更材料?
公司辦公地址變更需要哪些材料?
變更公司辦公地點,應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工商變更申請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資料和有關新住所證明,按照《公司法》的變更決定或者確定申請。
《中華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七條公司申請工商變更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工商變更申請;
(二)根據《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定或者確定;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資料。
公司工商變更涉及變更公司規章的,應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后的公司規章或者公司章程。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確定的規定,工商變更在登記前必須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審批文件。
第二十八條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定或者確定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第二十九條公司變更住所的,必須在遷入新住所前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證明。
公司變更居所跨公司登記機關轄區的,必須在遷入新居前向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工商變更;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受理的,原公司登記機關應當將公司備案檔案移交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
地址評定
如何識別公司地址,世界各地或地區的公司法規定相當不一致。例如,日本商法以總公司(公司)所在地為住所;英國公司法以公司實際管理的地方為住所;美國法律以公司注冊地區為住所;法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地址由公司規定明確,一般可以是公司的經營住所、業務領導部門或行政機關所在地。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公司因其重點辦事處所在地為住所。辦公室所在地,即公司開發市場活動、解決公司事項的公司所在地。對于達到一定規模的公司,公司通常有很多辦事處。考慮到公司地址的上述意義,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只能有一個公司地址。因此,在多個辦事處的情況下,應根據各辦事處的業務性質,建立其中一個為基本辦事處,公司住所為辦事處。公司成立前應選擇其住所。公司登記時,必須向登記機關提交住所證明,以證明即將登記的公司擁有住所。公司地址是公司規章中必須說明的事項之一。如果沒有說明,將違反公司存在的合法性,公司無法成立。如果備案的住所在未來沒有工商變更的情況下發生變更,公司不能以變更的住所對抗第三人,即公司地址一經登記就形成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