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會計代賬告訴您不同發票丟失的解決方案
許多企業在成立初期,由于事情太多,經常會遇到發票丟失的情況,那么對于各種發票丟失的情況該怎么辦呢?合肥會計代賬陪你詳細了解一下。

一、遺失“空缺稅票”怎樣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辦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使用稅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稅票。發票丟失時,應當在發現丟失當天向稅務局出具書面材料,并在轄區內地市報刊上發表聲明。然后填寫《發票損失報告表》,持稅控設備到國稅主管部門或者自行辦理發票退還或者廢止手續。 二、如果丟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已開具”怎么辦呢?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化增值稅發票收購和使用程序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示2014年19號)三條規定解決: 一般納稅人遺失已出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扣除聯:遺失前已認證的,購買可以依照賣方給予的相應專用票記賬聯副本和賣方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報稅證明書》或《丟失貨物運輸行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報稅證明書》(附件1、2.以下簡稱《證明》),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扣除憑證;如果在丟失前未經認證,買方應根據賣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票據記賬副本進行審核,可持專票記賬聯復印件及賣方稅務機關出具的證明書,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專票記賬聯復印件及證明書保存備查。專票記賬聯復印件及證明書保存備查。 一般納稅人遺失專用發票扣除聯:遺失前認證一致的,可以使用專用發票復印件備查;遺失前未認證的,可以使用專用發票復印件備查。 一般納稅人遺失已出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以將專用發票扣除聯作為會計憑證,并保留專用發票扣除聯的副本供日后參考。 三、遺失“已出具的普票” 遺失的一般發票聯合會,使用稅務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在市、州級以上黨建報紙和雜志上發表遺失聲明,并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廢止報紙聲明的證明文件。 受票人以存根聯進賬為稅前扣除憑證的,必須取得開票人標明“本文由我單位提供,與原件一致”并加蓋公章的存根聯影印件,與發票丟失登報申報一起作為原始憑證。 經營者遺失普票全部聯次的,按遺失空缺普票解決。 四、發表聲明的常見問題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盜竊、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示2016年50號)成立,決定取消納稅人增值稅發票的盜竊、丟失時,應當統一發表在《中國稅務報》上“遺失聲明”的規定。 也就是說,當稅票被盜或丟失時,使用稅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在發現被盜或丟失當天的書面材料稅務局,并在轄區內地的報紙和報紙上發表聲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