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合肥公司注冊 低資金實繳要求的公司類型。 (2014年合肥公司注冊 低資金實繳要求的公司類型)
作者:注冊公司 | 發布時間:2025-04-172014年合肥公司注冊 公司類型的低資產認繳標準。
2014年合肥公司注冊金額低、注冊資本認繳標準低的公司類型。
第一,證券公司
1、經營下列業務證券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0萬元,并為實收資本:
(1)證券經紀人;
(2)證券投資咨詢;
與股票交易、股票投資活動有關的稅務顧問。(證券法127條)
2、經營下列業務證券公司注冊資本低限額為1億元,為實收資本;經營兩個以上證券公司的注冊資本低限額為5億元,為實收資本:
(1)證券承銷與保薦;
(2)自營證券;
(3)證券資產管理;
其他證券業務(4)。(證券法127條)
3、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證券交易所管理方法65條)
4、低注冊資本的股票交易服務機構低限額為100萬元。(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6條)
第二,基金公司
5、低注冊限額為1億元的基金管理公司,為實收資本。(股票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條例7條1項)
6、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經理的實收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而且是實收資本。(國家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9條2項)
7、社會保障基金托管人的應收資產不低于80億元。(國家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18條2項)
三是信托公司
8、信托業投資公司注冊資本低達3億元人民幣或等價可自由兌換貨幣,注冊資本為實收貨幣資本。(10條信托公司管理條例)
9、期貨業經紀公司注冊資本低限為rmb3000萬元。(期貨交易管理條例16條1項)
第四,商業銀行
10、商業銀行注冊資本低限為10億元,并為實繳資本。(商業銀行法13條)
11、城市合作商業銀行注冊資本低限為1億元,并為實繳資本。(商業銀行法13條)
12、農村商業銀行注冊資本低限為5000萬元,并為實繳資本。(商業銀行法13條)
13、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注冊資本低限為10億元或等價自由兌換貨幣,注冊資本應為實收資本。(外資銀行管理條例8條)
財務租賃,管理公司
14、金融租賃公司注冊資本低為1億元或等價自由兌換貨幣,注冊資本為實收貨幣資本。(財務租賃公司管理條例11條)
15、國外投資租賃公司注冊資本低達1000萬美元。(國外投資租賃行業管理條例9條1項)
16、財政部撥發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注冊資本低限額為100億元。(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規章5條)
第六,保險公司
17、保險公司注冊資本低限為rmb2億元,為實收貨幣資本。(保險法69條)
18、保險公估機構注冊資本不得低于rmb200萬元,且為實收貨幣資本。(保險公估機構監管規定9條)
19、保險公司注冊資本不得低于rmb5000萬元,并為實收貨幣資本。(保險經紀機構監管規定8條)
20、保險公司注冊資本不得低于rmb5000萬元,并為實收貨幣資本。(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7條)
21、人壽保險公司和非人壽保險公司的實收貨幣資本不低于2億元,或者等價可以自由兌換貨幣。(再保險公司開設要求5條)
22、綜合性再保險公司的實收貨幣資本應不低于3億元或等價可自由兌換貨幣。(再保險公司開設要求5條)
外資公司七、外資公司
23、國外投資公司注冊資本不低于3000萬美元。(有關外國投資舉辦投資型公司的規定3條1款3項)
24、股東認繳的資產不低于500萬美元的外商風險投資企業。(外商投資風險投資企業管理規定6條)
八是文化產業類公司
25、外國投資電影院的注冊資本應不低于600萬元。(外商投資影院暫行條例4條2項)
26、出版商注冊資本低限30萬元。(出版管理條例11條1款4項)
27、外國投資印刷企業從事出版物、包裝裝飾印刷經營活動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1000萬元。(國外投資印刷企業暫行條例6條1款4項)
28、外國投資印刷企業從事其它印刷經營活動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500萬元。(國外投資印刷企業暫行條例6條1款4項)
九、建筑工程公司
29、甲等工程造價咨詢公司注冊資本不低于100萬元。(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9條7項)
30、乙級工程造價咨詢公司注冊資本不低于50萬元。(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10條6項)
31、一級資質房地產開發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5條)
32、二級資質房地產開發注冊資本不低于2000萬元。(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5條)
33、三級資質房地產開發注冊資本不低于800萬元。(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5條)
34、四級資質房地產開發注冊資本不低于100萬元。(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5條)
35、工程監理公司資質等級標準注冊資本不低于600萬元。(項目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7條1項)
36、具有甲級專業資質的工程監理公司注冊資本不低于300萬元。(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7條2項)
37、具有乙級專業資質的工程監理公司注冊資本不低于100萬元。(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7條2項)
38、具有專業丙級資質的工程監理公司注冊資本不低于50萬元。(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7條2項)
39、具有甲級資質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注冊資本不低于200萬元。(工程招標代理公司資質認定方法9條5項)
40、工程招標代理機構乙級資質注冊資本不低于100萬元。(項目招標代理公司資質認定方法10條5項)
41、申請待定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注冊資本不低于100萬元。(項目招標代理公司資質認定方法11條)。
十、典當行
42、本店注冊資本低限為300萬元,且為實收資本。(典當管理辦法8條)
43、從事房地產抵押典當業務的當鋪公司注冊資本低至500萬元,且為實收資本。(典當管理辦法8條)
44、本店注冊資本低限額為1000萬元,且為實收資本,從業資產權質押典當業務。(典當管理辦法8條)
45、當鋪公司跨省設立分支機構的注冊資本低限額為1500萬元,且為實收資本。(12條典當管理辦法)
十一、旅游業公司類公司
46、國際旅行社,注冊資本不得低于150萬元。(旅游管理辦法7條1項)
47、在國內旅行社,注冊資本不得低于30萬元。(旅游管理辦法7條2項)
48、每個國際旅行社成立一個分支機構,應增加注冊資本75萬元,增加質量保證金30萬元。(旅游管理辦法15條2款)
49、國內旅行社每成立一家分支機構,應增加注冊資本15萬元,增加質量保證金5萬元。(旅游管理辦法15條2款)
50、中外合作經營旅行社注冊資本低至rmb400萬元。(旅游管理辦法28條)
十二、運輸公司
51、經營水上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務公司,注冊資本低至500萬元。(國際貨物運輸代理管理要求8條1款1項)
52、運營航空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務公司,注冊資本低至300萬元。(國際貨物運輸代理管理要求8條1款2項)
53、公司經營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務或國際快遞業務,注冊資本低至200萬元。(國際貨物運輸代理行業管理要求8條1款3項)
54、經營上述兩項以上業務的公司,注冊資本低限額為其中一項。(國際貨物運輸代理行業管理要求8條3款)
55、每一家國際貨運代理公司都要設立一個分支機構來經營國際貨運代理業務,注冊資本應增加50萬元。(國際貨物運輸代理行業管理要求8條3款)
56、國外投資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必須符合注冊資本的低限額,達到100萬美元。(國外投資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管理辦法六條)
57、經營一類空運銷售代理業務,注冊資本不低于150萬元,且為實收資本。(12條1項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資質認同方法)
58、經營二級空運銷售代理業務,注冊資本不低于50萬元,且為實收資本。(12條2項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資質認同方法)
59、銷售代理公司每多一家子公司或一家營業點,應增加注冊資本rmb50萬元。(15條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資質認同方法)
60、公司注冊資本超過rmb150萬元,報關企業注冊。(海關關于報關單位注冊管理規范9條)
十三、電信業務類公司
61、申請經營基本電信業務的,在省、自治州、市轄區經營的,注冊資本低限額為1億元;在全國或跨省、自治州和市轄區經營的,注冊資本低限額為10億元。(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5條)
62、在省、自治州、市轄區申請運營增值電信業務的,注冊資本低限額為100萬元;在全國或跨省、自治州和市轄區運營的,注冊資本低限額為1000萬元。(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6條)
63、在全國范圍內或跨省、自治州、直轄市投資經營基礎電信業務的,其注冊資本低額為10億元,在國外投資經營增值業務的,其注冊資本低額為1000萬元。(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范5條1款)
64、外資經營省、自治州、市轄區基本電信業務的,注冊資本低額為1億元;經營增值業務的,注冊資本低額為100萬元。(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范5條2款)
十四、勞務派遣企業
65、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公司注冊資本低達200萬元。(勞動法5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