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司注冊的制度
作者:公司注冊代辦 | 發布時間:2025-04-17合肥企業注冊制度
關于我國注冊資本制度的方式? ,一些學者認為,外國投資企業的注冊資本只要求股東“認繳” ”,公司成立后可分期繳納。 ,屬于受權資產制度;一些學者認為,2005 每年修訂的《公司法》允許內資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先去資本 分期付款20%后,屬于受權資產折中制。筆者認為,其實并非如此。原因:第一,雖然中國允許外資企業開設零實收資本,但股東仍應按法定時限繳納注資,并以認繳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股東不會根據需要募集資產,也不會因實繳出資額為限而承擔有限責任;第二,修訂后的《公司法》雖然將內資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分期繳納,但但第一階段以外的注冊資本未被股東協會在一定期限內募集資金,未繳納注冊資本仍是股東的法定義務,股東以認繳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因此,筆者認為,我國目前的內外資企業注冊資產制度既不是受權資產制度,也不是受權資產制度的折中,本質上是對原有嚴格法定資本制度的緩解和調整,只能是妥協的法定資本制度。
我們國家上市公司信息存在選擇性公布情況